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4〕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3〕6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以下简称先导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按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有关要求,聚焦发展政策、基础设施、行业应用、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设重点组织开展先导区试点。
二、工作规则:
按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有关要求,先导区试点以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进行申报,地域相近、优势互补的城市可联合申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报、评审、批复、跟踪评价等环节。
三、基本要求:
(四)公示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遴选出的2024年先导区试点进行公示、发布。
附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9日
查阅“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表”,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