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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的通知(18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1825    关键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有关规定,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和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或《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规定条件,并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市政府核定通过的总部企业。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资料。具体请参见《2018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18年5月24日至6月13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月5月24日

  (总部政策咨询邮箱:fzgh@sz.gov.cn,

  复查、奖励与补助申报咨询QQ群:557562403)

附件:

/attached/file/20180528/2018052816397158715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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