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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些涉及办公用房、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即将结束申报!

发布日期:2024-07-11    浏览次数:276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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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企圳策倒计时栏目来啦!

9项深圳市、区级的

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要点

为深圳老板们一并打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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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

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深港澳创业项目

落地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市级港澳青年

创新创业基地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绿色技术推荐申报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

仲裁维权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商业秘密管理

试点示范企业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标准化

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

软件产业空间扶持项目


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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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企圳策倒计时


●2024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深港澳创业项目落地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绿色技术推荐申报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仲裁维权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商业秘密管理试点示范企业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项目

●2024年度南山区软件产业空间扶持项目


01

2024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4天(截至71218:00


扶持措施


1.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2.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企业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

3.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已认定的科技桃花源内。

4.申报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为近两年来首次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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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度南山区深港澳创业项目落地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4天(截至71218:00

 

扶持标准

 

1.港澳企业在港澳地区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如该企业或其股东成员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按照港澳企业实际获得资助金额(按申报截止之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的20%给予该公司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50万元

2.对于获多项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的港澳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股东需满足以下股份占比条件之一:

1)获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的港澳企业是申报主体股东成员的,股份占比需达到25%(含)。

2)获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的港澳企业股东成员是申报主体股东的,需持有或合计持有申报主体的股份25%(含)以上,若股东成员为自然人股东的,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45周岁(含)以下的港澳青年(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港澳高校留学生,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二是在申报时间截止日期前在申报主体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申报时社保关系仍在申报主体。

3.申报主体目前入驻在南山区的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4.申报主体项目方案或商业计划书应与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的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业务领域保持一致。

5.港澳企业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单项资助的金额折合港币/澳门元50万元(含)以上。

6.港澳企业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的资助资金全部到账。

7.申报主体已获前海合作区支持的获港澳特区政府、港澳高校、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创新创业资助相类似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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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度南山区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4天(截至71218:00


扶持标准


获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南山辖区的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其运营主体一次性资助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运营主体(不包含政府机关及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

2.运营的孵化载体应被认定为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认定资质依然有效。

3.同一基地不再重复资助。

4.已获前海合作区支持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相关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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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4年绿色技术推荐申报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倒计时

5天(截至713日)


成果引用


通过的绿色技术将列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申报条件


1.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公开印发件《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2.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3.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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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71918:00


扶持标准


1.按照申报主体上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产生的利息、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最高70%给予资助,其中:

1)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3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150万元。

2)上年度“1亿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3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3)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1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2.资助金额受南山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

2.申报主体在上年度通过质押其名下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获得南山区内银行网点流动资金贷款并按时还款,且在申报开通前已还本付息。

3.南山区内银行网点包含范围为注册地在南山区(含南山前海片区)的商业银行(含总行、分行、支行)。

4.单笔借款连续使用期限不少于3个月(90天)、不超过12个月(365天)。

5.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且质押登记申请表的出质人地址在南山区。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6.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仅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且不超过该笔贷款的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组合贷款中无法体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

7.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区内同类型的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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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4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仲裁维权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71918:00


扶持标准


1.对上一年度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涉知识产权仲裁的,按照每个案件仲裁费最高3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5万元。

2.资助金额受南山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且为(涉)知识产权仲裁申请人。

2.结案文书作出日在上一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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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4年度南山区商业秘密管理试点示范企业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71918:00


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获得《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且获得《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试点示范企业称号。

2.申报主体已建立规范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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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4年度南山区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71918:00


扶持标准


1.每项主导制定、修订的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按照获得市标准化资助金额16%的比例配套资助。

2.每项参与制定、修订的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按照获得市标准化资助金额6%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3.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本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且受南山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申报主体主导或参与了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且已经获得2024年深圳市标准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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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4年度南山区软件产业空间扶持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71918:00


扶持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在南山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核算资助总额标准详见政策原文附件)。

2.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在南山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最高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3000万元。其中房屋均价为扣除税额后的购房发票金额除以建筑面积(核算资助总额标准详见政策原文附件)。

3.本项目执行资金总量控制,补贴的租金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额。


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规上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65)。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5.申请租赁补贴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在南山区。

6.申请购置补贴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购买过南山区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

2)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在南山区。

3)购置办公用房扶持项目仅限同一栋建筑物;已获购房资助的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4)首次申报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项目,办公用房购置时间在202211-20231231日期间。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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